逆轉!宜縣前議員賴良洲被判當選無效確定 更一審賄選判無罪
2021/01/14 10: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國民黨宜蘭縣頭城鎮黨部主委的賴良洲,前年選上宜蘭縣議員,但遭指控贈送選民240元水果禮盒涉及賄選,競選對手林金龍對賴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一審判賴當選有效,但高等法院去年改判賴當選無效確定;不過,刑事賄選部份,賴一審被判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判決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賴罪證不足,今逆轉改判賴無罪;還可上訴。
賴良洲被控賄選、民事當選無效的刑事、民事結果判決不同調,相當罕見,對賴而言,可說是心情上大洗三溫暖。
林金龍和檢方指控,賴良洲為競選宜蘭縣第19屆縣議員,選前的2018年9月11日上午分別到頭城鎮吳姓、張姓女子、陳姓男子住處,致贈市價約240元蘋果禮盒,請求他們投票支持,宜蘭縣警局接獲相關情資已查獲在案,賴明確涉及賄選行為,因此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賴也被起訴賄選罪。
賴良洲應訊否則,指稱他從2005年起經營禮儀社迄今,每年中秋、農曆新年均會送禮給親友、地方仕紳、曾服務的喪家及業者作為答謝,並爭取支持業務推廣,對吳女等人都是以此心態表達謝意,主觀上並無行賄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