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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攤也掛台灣豬標章 食藥署:因有賣豬肉製品

羊肉攤都掛上「台灣豬標章」,遭批是「標章之亂」,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經查該羊肉攤因有販售豬肉類製品,進而標示豬肉原產地,並非外傳有混亂狀況。(資料照)

羊肉攤都掛上「台灣豬標章」,遭批是「標章之亂」,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經查該羊肉攤因有販售豬肉類製品,進而標示豬肉原產地,並非外傳有混亂狀況。(資料照)

2021/01/03 16:2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因應國內開放萊豬進口,不少攤商將產地標示台灣豬的貼紙「貼好貼滿」,但傳出連羊肉攤都掛上「台灣豬標章」,遭批是「標章之亂」,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經查該羊肉攤因有販售豬肉類製品,進而標示豬肉原產地,並非外傳有混亂狀況。

食藥署再次強調,從今年起,不論是包裝、散裝,或是在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的所有含豬原料食品,都應該依規定標示使用的豬肉及豬可食部位的原料原產地,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至400萬罰鍰。

食藥署指出,對於食品業者所採用的標示方式,形式及方式不拘,可使用食藥署公布提供的標示範例,也可以自行製作標示,只需要讓消費者清楚易懂、簡單明瞭,誠實標示的文字即可。

食藥署也強調,自今年起,將加強稽查抽驗,並比對肉品來源資訊,確認標示正確性,達到「源頭管理、明白標示」,以增進民眾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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