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岸省道連2日牛群逛馬路 台東縣府︰飼主須改善否則開罰
2020/12/10 16:12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昨天及今天有飼主移動牛群,造成牛隻趁隙脫逃,在台11線省道逛馬路。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會勸導飼主加強管理,否則將依「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開罰。
據了解,昨天傍晚在東河鄉東河橋北側的山海宮附近,有一飼養戶因趕牛群回家,大剌剌行經台11線,造成行車民眾恐慌,紛紛向東河警察分駐所告發。經縣府農業處人員、警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雖已無牛隻在公路旁;不過,許家豪處長表示,仍要循線找到飼主加以勸導。
另外,今天清晨在杉原灣附近有一頭黃牛在公路遊蕩,經查該牛隻是吳姓飼主所有。吳姓飼主向農業處表示,是因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通過、施行,急著遷移路邊牛群,才造成少數牛隻因驅趕而脫逃、躲藏、到處遊走。
許家豪表示,依自治條例規定,飼養牛隻須離省道200公尺,違者以第7條處1萬以上6萬以下處罰,未釘掛耳標則依第8條處5千以上3萬以下處罰。閒晃牛隻,如果沒有釘掛耳標,將視為無主飼養,可依動物保護法沒入帶回留置,如無人領回則依法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