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AI等研究學院 教部放寬大學畢業可直攻博士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今天傍晚補充說明,政院院會通過的創新條例草案專法,在入學資格部分將放寬,改變國內向來要求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才能考博士班規定,新制比照國外作法,讓優秀大學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重點領域如半導體、AI等研究學院博士班,亦即研究學院可公開招考大學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
司長朱俊彰說明,研究學院設立以國家重點領域為優先,鎖定產學合作和人才培育,強調創新,專法希望促進大學制度創新的可能,也有助於培育能帶領學校研究創新、國家社會發展、產業科技和經營創新之高階科技人才,引導企業把研發能量結合大學研發以擴增博士班,提升企業投入資源的意願,其成果與企業競爭力相結合,政府採取小規模方式試辦,一校一個學院,配套鬆綁大學的組織、人事、財務等硬性規定。
朱俊彰也表示,政府將跨部會設立審議會,決定重點領域為何、大學或企業可以申請的條件,目前國家重點如半導體、AI、循環經濟、金融等,會逐漸推行,不限於某領域,也不會一次到位,而申請的大學要有一定的國際聲望、人才培育能量等,企業則須與重點領域有關的產業,且要投入一定的資金等。教育界普遍認為,台大、成大、清大、交大等頂尖大學才具備申請資格。
朱俊彰強調,與現行產學合作最大不同處在於,研究學院有獨立預算可專款專用,政府會修改預算法等鬆綁,研究學院也可自行管理設備資源,毋須再層層上呈學校同意,招生方式、修習學分、修業年限、學位授予等均享有一定的自主性。
朱俊彰說明,創新條例草案的立法概念是從「小工研院」而來,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年審預算提醒,目前的博士培育存有危機,6成博士人才留在高教,2成去業界,但研發經費比率是企業8成、政府2成,另98年到108年統計也顯示STEM人才有減少趨勢,因此有必要設立專法推動,政院通過草案後送立院,完成立法後即可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