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工程圍籬突出逼人車爭道 彰市長飆罵︰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簡直胡搞!」彰化市區友善人行步道工程施工多時,過程中影響行人通行安全問題已頻遭詬病,無獨有偶,光復路與和平路口的郵局舊址改建綜合商業大樓工程也開工在即,因施工單位圍籬突出於路口,行人被迫走在馬路上,人車爭道險象環生,市長林世賢今天現勘時飆罵「不把人命當一回事」,要求施工單位將圍籬退縮,預留行人通行空間,若不立即改善,他將每天來抗爭。
由於光復路友善人行步道工程仍未完工,郵局新建工程又施工在即,行人通行安全問題雪上加霜,在施工單位未採取積極的加強防護措施之前,林世賢今天緊急指示市公所工務課,針對郵局新建工程圍籬旁原有的機車停車格立即塗銷,公告禁止停放車輛並劃上紅線,為行人留下「保命」的通行空間。
光復路與和平路口的郵局舊址,將斥資4.04億元辦理「彰化市光復路郵局新建工程」,改建為地下3樓、地上6樓商業大樓,預計本月中旬進場拆除舊有建物,工期約30個月,新建物1、2樓規劃仍作郵局使用,3至6樓規劃經營影城、美食廣場及健身中心,地下3層樓規劃為停車場,期能活絡並帶動舊城區發展。
林世賢指出,這處建築基地位於市中心光復路、和平路口,交通繁忙,通勤通學行人衆多,目前其施工圍籬突出於路口,導致轉彎車輛視線受阻,行人穿越路口時完全置身於車陣中,極易發生事故,為避免憾事發生,圍籬有必要進行調整退縮,預留行人通行空間,並加強夜間警示措施,以維護施工期間交通順暢及通行安全。
此外,為確保交通順暢及公共安全,市公所已行文縣府建設處,建議調整本案原核准使用道路範圍,於交叉路口留設適當截角(至少4公尺),兩側透空式圍網至少應各設置5公尺以上。
市公所強調,依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經核准使用道路的範圍,仍應依本法第64條規定:「建築物施工時,其建築材料及機具之堆放,不得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