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襪6成品質不合格 消保處籲強化管控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襪子是國人日常生活用品,但市售襪子品質參差不齊,行政院消保處採樣20件市售襪子,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發現有12件品質不合格,13件標示查核不符規定。
消保處表示,本次於實體店面及網路通路隨機購買不同廠牌的5件嬰兒用襪及15件一般襪子,並分別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進行檢測查核。
結果發現,纖維成分有12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實際檢測結果超過或低於業者宣稱纖維成分標示含量3%,如纖維成分標示為棉占36%,實際檢測結果為31.1%,或纖維成分標示為聚酯纖維占52%,實際檢測結果為61.7%。
在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則發現1件無商品檢驗標識;而在商品標示部分則有13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成分標示未符,例如成分標示為尼龍占78.8%,實際則為62.1%。
另外,消保處指出,本次查核共有10件襪子產自中國,依中國物品的輸入管理規定,棉製襪子屬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中國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即產地標示為中國之襪子,其主要成分為棉者,輸入我國時均須辦理簽證;但本次查核發現3件襪子產自中國,成分標示中棉占比例雖未達50%,實際檢測結果卻已超過。
對此,標準局已一併移請財政部關務署等相關單位釐清,倘有違反規定從事貿易行為者,除沒入商品外,得停止其2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出入貨品,或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
消保處指出,嬰幼兒用襪屬強制檢驗商品,於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於市面上販售;至一般襪子也屬強制檢驗商品,但不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對於本次查核結果,消保處已請經濟部強化襪子管控機制。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襪子時,除注意尺寸大小及鬆緊度外,也應注意是否有標示原產地、洗燙處理方法或注意事項,及製造商或進口商等基本資料。另外,在挑選供24個月以下或身高86公分以下的嬰幼兒襪子時,須注意有無商品檢驗標識,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