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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零檢出牴觸中央法規恐失效 台東縣府拒修法

台東縣長饒慶鈴(左2)與議長吳秀華(右)共同宣宗拒絕瘦肉精豬肉。(資料照,黃明堂攝影)

台東縣長饒慶鈴(左2)與議長吳秀華(右)共同宣宗拒絕瘦肉精豬肉。(資料照,黃明堂攝影)

2020/10/28 16:0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訂自治條例阻含瘦肉精美豬,牴觸中央政策,衛福部指若地方沒有檢討,明年自治條例將因為牴觸中央法規直接無效。台東縣政府表示,基於保障縣民健康與食用安全考量,將不配合不當政策,一定會與縣民站在同一立場,善盡保護縣民職責,也就是不會修法退縮。

縣府表示,近日來中央與許多地方政府在瘦肉精的規定上存在許多歧見,針對此點,台東縣政府的立場是,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條即明訂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因此食品安全衛生本就為地方政府所轄業務之一,況且中央所訂之標準應僅為最低標準,依地方自治法精神,縣市政府基於地方特性及保護民眾的立場應有訂定加嚴標準的權利與職責,台東縣政府為民眾健康所做的加嚴把關應可得中央機關的支持,並不受到質疑。

縣府期盼中央給予地方政府最高的支持,未來若中央違背民眾對食用安全的需求,而要求地方取消對於加嚴標準的規定,台東縣政府表示基於保障縣民健康與食用安全的考量,將不會配合不當政策,一定會與縣民站在同一立場,善盡保護縣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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