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提繳退撫基金免稅 銓敘部:繳稅在前、免稅在後
2020/09/25 21:26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針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要求軍公教人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可以免稅一事,銓敘部表示,現行軍公教人員在職提繳退撫基金費用沒有免稅,而是在退休或退伍時,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其由退撫基金發給的退休(伍)金可以全額免稅。
銓敘部表示,軍公教人員退休或退伍制度是採行「繳稅在前、免稅在後」而勞工和私校教職員則剛好相反,是採行「免稅在前、繳稅在後」同時還享有退休所得免稅額度的優惠。
至於勞工和私校教職員每月提繳的退休金,可以先享有免稅優惠,在其退休時,只要就所領退休所得超出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的免稅額度部分申報所得稅。
銓敘部指出,現行軍公教人員與勞工和私校教職員退休金給付制度不同,所以採行不同的課稅方式,未來若調整為權益一致性作法,該部樂觀其成將予支持並配合國家政策決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