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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文化路158巷遭地主封路 民代質疑公所放水

中壢區文化路158巷道路被封,讓民眾出入相當不便。(市議員葉明月提供)

中壢區文化路158巷道路被封,讓民眾出入相當不便。(市議員葉明月提供)

2020/09/09 20:44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中壢區文化路158巷由於土地未徵收,地主和公所打返還土地官司,公所敗訴將地面柏油剷除歸還土地;市議員葉明月今天質詢時質疑公所放水,市長鄭文燦要求公所以「建築線」作為新事證提起「再審」,對此法界人士表示,法官是否接受再審,最重要的是對「新事證」認定,如果是早已存在的事實,公所一審時疏漏未提,法官不一定會同意再審。

吳宏國說,公所找不到2007年以前養護紀錄,讓工務局無法認定既成道路,區公所當時找不到新的事證,遂放棄上訴;市長鄭文燦認為,文化路158巷有建築線,這樣就可以確保該道路是既成道路,請中壢區公所以此為新事證,提起「再審」;另中壢區公所在二審時未提上訴,鄭文燦也指示進行請行政調查,若有疏失就會懲處相關人員。

葉明月表示,文化路158巷在1967年就編列為巷道,民眾通行50多年,最近卻突然遭地主封路,深入了解後才發現是公所敗訴將土地返還地主,敗訴的主因是,從航照圖資及中壢區公所養護資料,無法認定為既成道路,成為敗訴主因。

葉明月說,文化路158巷為既成道路,巷內還有指定建築線,附近很多房屋都是依據此建築線請領建築執照、使用執照,而區公所也沒有依照事實,提任何新事證,直接就放棄上訴,這樣對得起居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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