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黃偉哲頒獎未戴口罩 台南開出首張3000元罰單
2020/08/2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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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自17日起針對進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市長黃偉哲昨天出席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頒獎時未戴口罩被質疑,市府於是自行舉發,並由台南市衛生局開出第1張罰單。
黃偉哲昨天上午到崇學國小參加由家庭教育中心主辦的表揚活動,入場時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時沒有戴上口罩,當時也在現場的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市長僅在頒獎時應要求拿下來一下,時間很短。不過,為了落實防疫措施也展現市府防疫的決心,市府仍自行舉發,由衛生局開出罰單。
家庭教育中心調查當天活動時拍攝的照片指出,黃偉哲於昨天10時06分抵達會場時到入座,均有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才拿下來,期間數度上上下下頒發獎項,曾短暫與小朋友互動及和最年長的志工合照,其餘時間都有戴上口罩。
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表示,會先請當天主辦活動的權責單位先舉證活動場域,再依情況開單,裁處個人3000元。
台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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