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要學生簽論文切結書 教育部:無法脫責
2020/08/11 14:13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碩士學位倫文涉抄襲爭議,教育部要求大學和指導教導負起責任。有大學或大學教授在多年前已要求學生必須簽妥切結書,對自己的學位論文無涉抄襲等爭議自負其責,教育部今天表示,學生的學位論文如違反學術倫理,指導教授應負相應的責任,不會因為學生簽了切結書,教授就可以推卸責任。
教育部表示,指導教授須定期與學生會面討論並作觀念指導,一旦學位論文有專業領域不符或違反學術倫理時,指導教授應負相應責任,所屬系所亦應檢討改進品保機制,這原則並不會因師生簽署切結書而有所改變。
此外,教育部也說明,教育部會將學倫自律的情形資訊公開,大學如有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疑義未妥為處理、學術自律機制不良導致學位論文衍生品保問題、學位論文資訊揭露不足等情事,教育部將作為增設系所審查及調減相關系所招生名額之參考依據。
因高教論文風暴嚴重傷害國內聲譽,教育部日前也宣布推出8項機制,強化學位論文品質保護,包含列入系所名額調整審查機制,學校對學倫案件處理不妥、出事教授不課責等,都將調減招生名額,甚至可能否決碩博士班申設,也會公布各系所論文不公開比例,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的原則與人數比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