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拒絕涉貪教授 宜大:會積極處理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謝姓教授,侵占學校的電子設備,還偽造所長選舉時的投票紀錄,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定讞,不過,宜大教評會卻要求系所依新修「教師法」重審謝師的「解聘」案,引發學生不滿,今拉白布條,表達「拒絕犯罪教師,拯救學生受教權」的訴求;宜大表示,教評會相關程序都依法行政,校方會積極處理。
謝姓教授於2014年起擔任研究所長,並於2017年7月31日卸任,在所長卸任前夕,謝教授指示黃姓助教將所上未達報廢程度的公物,填寫「財產報廢單」、「非消耗品報廢單」,再以其它類似廢材報繳給學校,真品留下自用,以此方式侵占共8種業務上所持有的宜蘭大學財物,包含建築溫熱健康環境品質監測系統及雙頻道建築音響分析系統等價值約200萬元的器材。
另外,謝姓教授還在2017年5月該所召開所長選舉會議時,意圖左右未來所長人選,指示黃姓助教偽造當天投票會議紀錄,全案法院判處謝犯下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及業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及1年。
一審判決出爐後,謝姓教授未上訴,全案定讞,校方啟動「系、院、校3級教評會」決定謝師去留,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謝姓教授;不過,經宜大於6月16日召開的教評會後,認為系所教評會提出的「解聘」理由與判決書內的罪刑不同,語意不清,加上新修正的教師法於今年6月30日施行,「解聘」案應以修正後的教師法為依據,因此要求系所教評會「重新審議」。
校方決議引發宜大學生不滿,今拉「犯罪教師退出宜大」等白布條,於學校大門呼口號抗議;宜大建研所系學會長劉又瑄表示,謝教授已成為宜大首位被判刑的教師,校方在判決定讞後,卻仍消極應對,要求系所重審「解聘」案,根本無視學生的受教權,讓學生繼續向犯罪者學習,實在太誇張。
宜大表示,校方對於教師的工作權與學生的受教權都非常重視,謝師的違規行為是否「解聘」,仍需依照新修教師法的規定來處理,經所、院、校3級討論,校方將持續督促,秉持依法行政原則,以求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