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洋過海來看你 百名平權志工上街促跨國同婚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將屆週年,但仍有缺角;異國戀的同性伴侶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至今仍舊無法被承認。今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起「跨國同婚合法」連署,百名平權志工走上街頭,促落實婚姻平權。
在「飄洋過海來看你」MV的熱潮下,近日跨國同婚的討論沸沸揚揚。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一個制度在倡議期間必然會面對來自各方的疑慮,因此伴盟和各同志組織須積極上街,透過持續對話和討論,消減民眾疑慮。
簡至潔進一步指出,這一年來伴盟收到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求助,他們在生活上因為無法結婚遇到嚴峻困境。「婚姻平權」指的是國家應該平等保障人民的婚姻自由,既然異性戀結婚沒有國籍限制,同性戀也不應該有這樣的限制。
今日伴盟在全台7縣市發起街頭連署,包括桃園小蜜蜂、新竹市性別友善行動聯盟、苗栗愛轉來協會、嘉義諸羅部屋、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花東彩虹嘉年華均響應,上百名平權志工走上街頭與民眾對話,盼爭取上萬人支持跨國同婚。
有民眾對跨國同婚是否能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表達疑慮,因另一方的國家並不承認該段婚姻。伴盟潘天慶律師回應,只要跨國同性伴侶雙方能夠在台登記結婚,並以台灣為主要居住地,基本婚姻法律問題都可解決,不需要考慮對方國家是否承認,也不需要千里迢迢打跨海官司;如果台灣不承認這段婚姻,反而才對當事人沒有保障。
有民眾則認為,對跨國同婚可能造成的國安問題。對此,伴盟許秀雯律師認為,台灣政府為了防止有人利用婚姻移民來台從事不法行為,在查驗婚姻的程序和審核上已非常嚴格,甚至針對特定21個國家設有境外面談制度,針對中國籍有機場面談制度,這些制度多年來早已被認定過於嚴苛、甚至有歧視之嫌,應當與時俱進加以改革。
許秀雯進一步表示,若台灣民眾憂心的是婚姻移民造成非法問題,應該考量到跨國異性婚已行之多年,若真的要防,應該是跨國異性婚或同性婚都要防,但真正該保障的自然也都應該要保障。
許秀雯指出,同性2人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既是大法官釋字748明白宣告應該保障的基本權利,就應該還給台灣公民與外籍同性伴侶在台結婚、共同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