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防疫 南市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展延至10月底

配合防疫,台南市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展延至10月底。(記者劉婉君翻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配合防疫,避免民眾因身心障礙證明即將到期,必須到醫院重新鑑定,台南市社會局針對4月1日至8月31日效期屆滿的身障證明,統一延長至今年的10月31日。
社會局指出,如果在4月1日前已向社會局申請重新鑑定展期者,其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同樣延長到今年10月31日。
根據統計,南市1至8月身障證明屆期但尚未完成重新鑑定者有5084人,社會局表示,近日將函送各區公所轄內屆期需辦理重新鑑定的身障者名冊,再由各區公所以書面通知民眾持原證明至區公所辦理效期延長註記。
社會局也提醒,展延後的身障證明務必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重新鑑定,以免逾期被註銷身心障礙資格,並影響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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