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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公斤鯨豚肉疑要運往海產店 蘇澳海巡隊攔獲

    林姓男子載運的鯨豚肉,疑似要運往海產店兜售。(記者江志雄翻攝)

    林姓男子載運的鯨豚肉,疑似要運往海產店兜售。(記者江志雄翻攝)

    2020/04/01 16:26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蘇澳海巡隊昨在國道3號台南新化休息站停車場,查獲林姓男子涉嫌載運被肢解的鯨豚肉共97公斤,發現2個頭部,研判2尾遭屠殺,至於是何種鯨豚仍待鑑定。

    涉案的54歲雲林縣林姓男子,去年7月曾到南方澳載運鯨豚屠體被查獲,蘇澳海巡隊最近接獲線報,林男疑似重操舊業,意圖從南部載運鯨豚肉販售牟利,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林男的貨車昨天上午在屏東東港裝貨後出發,沿著國3北上,10點半停靠新化休息站時,專案小組趨前盤查,在貨車內起出4袋鯨豚肉塊,台南市政府農業局派員採樣送驗,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

    據了解,林男載送的鲸豚肉,可能要載到雲林縣海產店兜售;蘇澳海巡隊表示,鯨豚是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宰殺,若違反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餐飲業者為消費者代為料理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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