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航空業紓困辦法出爐!機場餐飲、免稅店也有補貼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行政院12日核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後,交通部已發布實施該紓困辦法第8條、9條、12條,針對機場餐飲賣店、免稅商店、一般商店、商業廣告等,及飛航國內、國際及兩岸航班的民用航空運輸業、地勤業、空廚業給予補貼。
交通部表示,這次疫情衝擊影響的機場餐飲賣店、免稅商店、一般商店、商業廣告等業者,對於紓困辦法中明定三級補貼方式,若業者所在航廈或航空站客運量為前1年同1月份50%以下者,即全額補貼其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客運量為前1年同1月份50%以上,未滿80%者,則以客運量比例扣除50%計算,以運量為去年同期60%為例,業者只要繳交10%租金及權利金,其餘90%租金由政府給予補貼;客運量達前1年同1月份80%以上,則按減少幅度等比例給予補貼。
上述相關補貼,追溯自109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期1年,且為進一步協助業者,機場公司及民航局並宣布將緩收業者相關費用4個月,希望全力協助機場業者共渡疫情難關。另外,除加碼補貼,緩收4個月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外,桃機公司也研議疫情期間,不計入合約營運期,辦理延長合約,並協助業者彈性調整營業時間、促銷庫存商品等。
交通部表示,武漢肺炎疫情對國際航線衝擊大於國內航線,國際航線運量於2月份已減少約50%,確實有協助紓困的需要。民用航空運輸業方面,其降落費、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飛機修護棚廠使用費,均從109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補貼,同樣為期1年;地勤業、空廚業也同樣對其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等給予補貼。另外,民航局及機場公司同樣緩收業者場站使用費、噪音補償金、房屋、土地及機庫使用費等相關費用4個月。
至補貼民用航空運輸業及地勤業,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需費用部分,則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包含為供航空器機組員、旅客及航空站第一線工作人員使用的耳(額)溫槍、口罩及手套等防疫物資,及航空器消毒費用,均有補貼,民航局並已訂有作業要點,預計下週即可公布實施,受理業者提出申請。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對於現金流壓力較大的民用航空運輸業,這次紓困辦法中,特別對其維持正常營運資金的融通貸款利息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年,最高按中華郵政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但要求於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資,違反者將收回補貼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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