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 環評卡關
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案週四進入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圖為會議資料。(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雲林縣政府為解決長期產業用地不足問題,預計於古坑鄉台糖公司溝子埧農場崁頂耕區劃設「雲林縣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週四進入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但因「低污染製造業」的認定原則不明、未闡明空污排放量推估依據、再生水回收計畫不具體等原因,環委決議「補件再審」。
開發單位雲林縣政府表示,為整合一、二、三級產業,以農業支持工業、工業輔導農業、結合觀光服務業,將配合農業生產環境條件,延續周邊產業聚集經濟效益,計畫設置「雲林縣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預計將提供4000個就業機會、每年180億元產值。
開發單位進一步表示,產業園區將以以地方特色食品/新農業、智慧機械及綠能科技為導向,引進食品及飼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綠能相關產業,及其他低污染製造業等相關廠商進駐,帶動產業加值轉型,提供在地民眾就業機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但環評委員對於低污染製造業的認定有疑慮,認為開發單位應說明進駐廠商篩選條件,包含進駐產業類別、單位面積各項污染物排放量、用水回收率、化學物質使用量等。
另有環委質疑,過去發生多起廠商囤地不開罰、炒作土地價格的案件,若不採取「只租不賣」,恐會憾事再次上演,白白浪費了攸關國本的優良農地。對此開發單位回應,有要求廠商提出營運計畫書,若無法於時間內完成設廠,縣府可原價買回,避免土地閒置或炒作,且我國已有先例。
環委也建議,現在所規劃的土地是適合燕鴴生活的重要棲地,開發單位應在規劃中,保留一塊地作為保育用途,並檢討修正於施工期間對燕鴴的保育對策。
經環委閉門討論時,考量到「低污染製造業」的認定原則不明、未闡明空污排放量推估依據、再生水回收計畫不具體等原因,最終決議「補件再審」,要求開發單位於3月31日前將資料送專案小組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