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路肩速限降為60公里 500公尺內不得切回主線車道
2020/02/04 13:21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開放路肩供民眾行駛將有新規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趙興華表示,路線速限將降為時速60公里為原則,距離出口500公尺內不得再駛回主線;兩項規定將於2月17日正式實施。
國道外側路肩主要是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緊急事故處理的車輛使用,開放路肩讓民眾行駛,主要是在主線交通壅塞時的權宜措施。依照「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國道速限逾80公里時,車道寬度應為3.5公尺至3.75公尺,但國道路肩寬度大部分是3公尺。趙興華表示,為讓民眾行駛更安全,特別將路肩速限從現行依照主線速限,改為以時速60公里為原則。
高公局進一步表示,日前盤點現行開放路肩路段,僅桃園-林口北上路肩,是利用既有車道重新配置成為路線,車道寬足夠3.5公尺,所以這段路肩仍會維持主線速限。
另外,現在有許多行駛路肩車輛都不是要駛離國道,所以在鄰近出口區時,會有很多車輛要切回主線,與要駛離出口車輛產生交織。
趙興華表示,所以2月17日起,規定出口內500公尺內路肩車輛不得駛回主線;且除現行距出口300公尺、200公尺、100公尺有牌面標示外,再新增500公尺標誌,寫明「路肩現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車輛就只能於路肩終點切入減速車道、出口匝道。
高公局表示,為避免民眾在看到500公尺號誌牌時來不及,會於約700公尺處,設置提醒牌面,告訴行駛路肩民眾,前方不得變換車道駛回主線。另外,路肩超速、違規變換車道,至少處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