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1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2019/12/10 15:46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3度闖關縣議會,經審查小組討論,將民進黨團與議會改革連線、國民黨團的2版本,併案商討出雙方都可接受的版本,今天送議會二、三讀,其中,當初雙方較有爭議的「開發面積」、「拓寬道路長度」,回歸縣府版本,確定為1公頃以上及1000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獲大會共識,三讀通過。
雙方版本最大的爭議,在於第4條中,對於縣內開發工程應採取專家諮詢和生態友善工法的面積距離規範。國民黨主張「開發面積2公頃以上或新闢、道路長度為3千公尺以上」;民進黨團與議會改革連線主張「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千公尺以上」,最後各退一步修正「開發面積1.5公頃,道路長度2千公尺以上,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且不做經費限制。
條例今天送議會二、三讀;縣議員陳品安表示,條例草案第4條,擔心私人企業有疑慮,建議刪除後段「本府以外之興辦事業申請人,得比照第一項規定辦理。前項情形,本府得積極輔導,並得公開表揚。」
國民黨議員鄭碧玉則提出,當初石虎自治條例沒有過,是因為有許多配套方案尚未完備,保護石虎建議面積縮小、長度縮短,回歸到縣府提案,即開發面積為1.5公頃改為1公頃、2千公尺改為1千公尺。
經修正文字後,三讀通過,現場議員拍手鼓掌;主席、縣議長鍾東錦也表示,謝謝大家一起努力。審查小組召集人韓茂賢也對各議員比出大拇指,表示「你們都是第一名的!」
另,縣議員禹耀東對第三條的用詞定義中,「合成化學物質」有疑慮,擔心定義不明確;對此,鍾東錦裁定,先通過法案,待臨時會再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