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埔墘4-7區區段徵收 將有社福專用地
2019/11/29 11:55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辦理「板橋埔墘4-7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因部分地主反對開發方式,質疑開發公益性與必要性不足或都市計畫程序未完成,地政局表示,都市計畫已經在2018年11月發布,開發公益性與必要性已在本月初獲內政部審議通過。
1999年發布實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埔墘地區)」,明定以跨區區段徵收開發,共劃為7區,2005年內政部開放自辦市地重劃,附帶條件是3年內須整合完成,否則維持區段徵收。地政局表示,當時僅1至3區在期限內完成整合,採自辦重劃方式開發,目前已高樓林立;4至7區則維持區段徵收。
不過,因區段徵收僅能分回40%土地,4至7區部分地主要求比照1至3區,以市地重劃開發,分回比例可提高到55%;月初在內政部審議時,仍有地主陳情,最後雖通過開發公益性與必要性,但希望市府就開發方式,再與地主溝通。
地政局指出,「4至7區區段徵收案」位於板橋和中和區交界,面積約3.74公頃,現況多為鐵皮工廠、私人停車空間,土地所有權人約150餘位,建築物約50餘間,多屬違章建築,環境品質不佳,周邊道路也受影響無法打通或拓寬。
地政局表示,完成開發後,將提供3座公園、2處綠地及改善區內道路與人行動線以及5000餘坪住宅區;並劃設0.36公頃社會福利設施用地,規劃示範型的多目標綜合社福大樓,提供公共托育、公共托老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部分辦公空間與派案中心。
地政局表示,為了服務更多幼齡及弱勢民眾,開發作業刻不容緩,將持續與地主溝通說明,積極促成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