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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植物油食品恐含致癌物 食藥署擬納管將成亞洲首例

衛福部食藥署規劃納管植物油加工製品的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含量。(記者林惠琴攝)

衛福部食藥署規劃納管植物油加工製品的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含量。(記者林惠琴攝)

2019/11/21 14:12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過去各國陸續發現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例如巧克力、抹醬等,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但至今卻僅有歐盟訂定相關限量標準,而我國衛福部食藥署基於保障國人健康,已正在研擬比照歐盟規範,將是亞洲首見,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今年8月,監察院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調查發現,2016年歐洲食品安全局公告發現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油加工食品,尤其是棕櫚油,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的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認為對於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食品中的限量,應該加以規範。

根據田秋堇、蔡崇義的報告,市面上巧克力加工產品所使用的植物油幾乎都為棕櫚油,棕櫚油中含有豐富的甘油二酯,加工後會形成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其進入人體內後,於胃腸道中會水解成縮水甘油,縮水甘油具有毒性,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列為2A致癌物。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目前僅歐盟訂有限量標準,基於保障國人健康,正在研擬比照歐盟設立限量標準,以提供食品業者透過改變製作流程,例如調整加熱溫度、時間等方式,來降低相關物質含量。

廖家鼎指出,預計比照歐盟規定,將一般食品用途的植物油限量訂在每千克1000微克,嬰幼兒奶粉、副食品的植物油則訂在每千克500微克。另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粉類千克50微克、液體類每千克6微克。

目前食藥署規劃此草案預計於明年初預告,若順利的話,新制最快可望於明年上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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