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灣舊慣習俗信仰 「祭祀公業」、「大墓公」充滿人情味

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充滿人情味。(記者翁聿煌攝)

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充滿人情味。(記者翁聿煌攝)

2019/11/16 23:44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下城社區於1971年使用當地先民社團「協同社」所捐贈「大墓公」土地,興建活動中心供社區使用,未料去年有林姓後代子孫組成「祭祀公業」主張擁有土地所有權,打官司要求主管活動中心的新店區公所拆屋還地,區公所一、二審都敗訴;幸好有在地耆老拿出家中祖傳的日治時期紙本契約,為社區保留住價值上億元的土地與建築物,眾人直呼是「大墓公」有保庇!

「祭祀公業」和「大墓公」長久以來存在於台灣民間社會,但現今已逐漸不為人知,其實這些台灣舊慣習俗信仰,也反映出早期台灣社會的人情味和互助美德,為無主骨骸設置「大墓公」或「萬善堂」,讓沒有後人的孤魂野鬼,也能享受到陽間的祭祀。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主任秘書陳逸卉、曾經承辦「祭祀公業」業務,她指出,「祭祀公業」是早年台灣農業社會習俗,同姓氏的子孫分財產後會多留一塊「公田」,以公田的收益確保祭祀祖先的花費來源不致斷絕,「大墓公」則是針對不同姓氏的民眾,因為共同的際遇、一同出資修建祠堂,祭拜共同的神明、共同的已故恩人或無主骨骸。

當年一起買下使用的土地的姓氏先祖,到現在子孫繁洐、人數眾多,因此需要成立「祭祀公業」來管理,由各脈子孫代表人就是「祭祀公業」的「派下員」共同管理,但若有人覬覦土地的龐大增值利益,就容易發生民事財產糾紛。

新北市的「大墓公」以土城大墓公最為知名,土城大墓公收納的骨骸與林爽文事件、漳泉械鬥都有關連,日後也成為土城、中和、板橋地區的閩南漳州人後裔的共同信仰中心,當初曾約定由三地官方負責輪流管理,所以台北縣時期三鄉鎮市長都是當然委員,共同管理土城大墓公高達50億元的資產。

直至2011年新北市升格,各鄉鎮市變為行政區,並改為官派區長,有一派委員主張成立財團法人,但應將區長排除在董事會之外引發爭議,最後妥協,仍讓官方人士列名董事,確保龐大資產的運用得到合理監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