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強力取締障礙物佔用「標線型人行道」 今上午已抓32件
2019/11/11 13:50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上月提報「鄰里交通改善計畫」,發現「標線型人行道」遭私有物品佔用情形嚴重,市長柯文哲裁示私有物無主就直接丟棄,有人認領要開罰。北市警方自10月29日起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民眾自行移除,今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截至今天早上11點已取締清除移動式障礙物32件。
北市交通大隊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可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以上2400以下罰鍰。同條例第2項也規定,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交大指出,第1階段「宣導」期間,北市警察局已動用警力1073人次,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提升民眾守法意識;第2階段「取締」期間,自今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經統計至今日早上11時止計取締清除移動式障礙物32件。執法主要目的在於確保用路人安全及淨化市容,警方也呼籲市民,遵守道路交通規範,勿貪圖一時之便,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