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街頭藝人演出點達111處 遭黃敬平批衝數字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議員黃敬平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認為目前文化局公告的111處街頭藝人展演地點根本不適合表演,難怪街頭藝人感嘆,市府只是為了衝數字,陳義過高與實際需求完全脫鉤;市長鄭文燦則強調,公告這些展演地點,只是提供街頭藝人更多的表演場所,而商家提供場地是出於好意,街頭藝人如有建議的場地,市府也會納入協調。
文化局主任秘書王麗娟表示,文化局提供街頭藝人展演地點已經相當多元,有公園、廣場、公所、捷運車站,甚至連藝文園區、忠烈祠園區、漁港都開放,至於民間提供的展演場地也很多元,包含百貨公司、飯店、廟埕廣場、量販店、旅館等;這111處展演場地都公布文化局網站,上面還有聯絡方式,街頭藝人想要表演,可以和這些單位接洽,對於熱門地點、時段,提供演出單位也會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例如抽籤等決定演出順序。
王麗娟說,最受街頭藝人青睞的展演地點首推大溪中正公園,因為中正公園國際觀光客多,打賞的金額也比較多,反觀藝文園區大都是附近居民運動的地點,打賞情況不多,也不受街頭藝人青睞。
文化局長莊秀美也提到,桃園與台北街頭藝人場地條件不同,市府選擇並提供街頭藝人表演的場所,以人多的地方為主,部分熱門景點則按照街頭藝人登記的時間來安排,至於民間提供的展演地點會公布在網站上,也是給街頭藝人更多的選擇。
莊秀美進一步說明,街頭藝人被列入管理與考照,是擔心影響周遭安寧,但在先進國家,街頭藝人無須考照與被列管,不管在何處皆能席地表演,因此目前文化部也在考量是否要廢除街頭藝人的考照與管理,台南市已嘗試改變考照制度。
市長鄭文燦表示,目前文化部尚未決定街頭藝人是否修改考照制度,部分縣市基於文化自由性而想廢止考照制度,但針對現行街頭藝人考照問題,主流意見都希望保留街頭藝人考照制度,保障街頭藝人,目前桃園市發出的有效證照共821組。
黃敬平說,111處展演地點只有10幾處適合演出,對街頭藝人是僧多粥少,桃園有111處演出地點,台北僅規劃66處,但桃園街頭藝人怎麼還是往台北跑,證明桃園作法很失敗;最後黃敬平也建議對於街頭藝人管理比照國外方式,不管制證照、演出地點,才能讓街頭藝術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