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事故1個月後才通報 交部允研議懲處制度
2019/10/28 10:28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台鐵8月份連續發生兩起鐵道事故,包含8月6日駕駛員私自關掉ATP,8月28日佳冬車站又發生號誌故障,但台鐵都未按規定在24小時內通報,甚至1個月後才通報,立委憂心恐失去調查的黃金時間,要求建立研擬懲處制度。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運安會成立後,台鐵跟鐵道局在通報確實未符合運安會要求,允諾研議懲處制度。
立委林俊憲表示,8月6日台鐵一名區間車駕駛員因開過站,私自關掉ATP倒車,差點撞上後方的自強號,但台鐵遲至9月21日才通報運安會,8月28日佳冬車站發生號誌故障,導致自強號險撞區間車,台鐵也是一週後才通報運安會,他認為,飛安會改制後納入鐵、公路,是否有交接問題,運安會是否有建立通報SOP?
立委葉宜津指出,8月發生事故,9月才通報,交通部不能只有檢討,要求建立懲處制度,否則以後大家都不通報,先湮滅證據,這個非常不應該,至少要規定未來若延遲通報一天,就會有懲處辦法
運安會表示,按規定來說,事件發生後最遲要在24小時內通報,若確定事故成案後2小時內就要通報。運安會也表示,今年7月、8月台運安會主委及副主委也帶隊到台鐵及鐵道局宣導需通報的業務事項。
王國材表示,過去民航局和飛安會都有密切配合,合作模式都是良好的,運安會成立後,台鐵跟鐵道局在通報確實沒有符合運安會要求,交通部已要求作檢討改善,要求所屬陸海空單位都要與運安會配合;並表示交通部將研議如何建立懲處方式。
立委林俊憲表示,希望台鐵跟鐵道局未來能按規定通報,否則將遺失第一時間寶貴證據,並失去第三者公正調查介入的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