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附中爆學生集體食物中毒 121人身體不適

南市衛生局查扣南大附中9月10日的餐點樣品進行採驗。(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府衛生局於9月11日上午接獲國立台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通報校內學生疑似發生食品中毒症狀,衛生局即前往調查,經查該校9月10日有315人食用團膳供應商的桶餐,同日晚間8時起陸續有學生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迄9月11日中午共有121人出現不適,相繼到診所看診,幸多數學生症狀已緩解,無學生住院。
衛生局派員至團膳供應商調查,作業場所環境衛生未發現異常情形,已分別就該校及團膳供應商留樣的9月10日午餐餐點及相關學生、廚工人體等檢體進行採檢,並送衛生局檢驗中心檢驗,以釐清此案發生原因。
衛生局表示,若檢驗及調查結果是病原性微生物所引起者,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南市衛生局提醒,季節雖然入秋,白天氣溫仍相當炎熱,供應學校的團膳業者應注意供應餐食的保存及運送時溫度及時間,也應特別加強廚房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及食品保存管理,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衛生局長陳怡也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如人員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請勿從事食品接觸業務,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的5要原則:1.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徹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3.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4.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 ℃,細菌及病毒才容易被消滅;5.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 ℃,室溫不宜放置過久,才能預防食物中毒發生。有關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