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等紅燈 停在機車停等區小心被罰
2019/08/09 20:23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網友在臉書社團「竹南大小事」PO文,指出「當紅燈時,若來不及過了,也千萬別停在機車格。免得被罰。經有人舉發,吃了一張罰單。」引起網友討論,在何種狀況下才會被警方開罰。
竹南警方表示,依規定大型重機與汽車不得於停等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通常民眾檢舉時多會提供紀錄器影片,證明前方車輛並非來不及過紅燈,畢竟閃紅燈前黃燈會先亮起,有3至6秒的緩衝時間。
另外,竹南警方表示,除了行車紀錄器等錄影方式,若檢舉民眾提供連續時間內拍下的照片,警方也會開罰。針對網友PO文,警方強調,通知遭開罰行為人時,只會擷取影片畫面,並非單純以照片舉發,而台灣民眾長期養成的駕駛習慣,會慢慢開到停止線前而占用機車停等區或超越停止線,都是遭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