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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場注意!食藥署預告:散裝食品將全得標示產地

以後菜市場的散裝食品都要包標示產地。(資料照)

以後菜市場的散裝食品都要包標示產地。(資料照)

2019/08/01 10:39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未來所有散裝食品都得依規定標示,除了現行有商業或公司登記的大賣場的食品已有標示外,傳統菜市場、一般小商家的食品也都須標示食品的產地。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說,現在只有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所販售的散裝食品需要標示,依規定要標示商品的產地,但未來這項規定公告上路後,所有販售散裝食品的業者,包括菜市場攤販等,都得標示。

例如一家在菜市場賣水果的攤販,未來若新規定上路後,就須替自家販售的各種水果們一一標示產地,如蘋果來自日本、芭樂是台灣產。

李婉媜說,業者只要在同一種產品例如蘋果堆上插個告示牌,指出這堆蘋果是來自日本的即可,不須像包裝食品一樣每一個都得貼上標籤。

食藥署指出,因應散裝食品多元樣態,依產品類別分階段實施,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的農畜禽產品,預定於110年1月1日施行,其它品項預定於111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這項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詳細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公告資訊」項下「本署公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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