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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癌症最後希望「免疫細胞療法」 目前僅兩家醫院可做

2019/07/05 13:13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說,衛福部核定兩家醫院可執行免疫細胞療法和部分第四期的癌症,包括三軍總醫院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資料照)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末期癌症經多方治療無效後,最後一線希望「免疫細胞療法」在去年9月經衛福部核准,截至上月底,衛福部核定兩家醫院可執行免疫細胞療法和部分第四期的癌症,包括三軍總醫院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說,目前核准的就只有這兩家醫院,其它醫療院所若標榜「免疫細胞療法」等相關字眼,通通都是不合法的,可處1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最重可停業處分。

去年9月,衛福部發布特管辦法,開放六項自體細胞治療項目,醫療機構得擬定完整計畫書提出申請,內容需包括細胞治療療程、技術說明書、細胞完整製程與品質控管計畫等。

核可項目也有所不同,三總可做的項目包是「自體免疫細胞治療CIK」,適應症包括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的惡性淋巴瘤、華氏巨球蛋白血症、多發性骨髓癌。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可作項目為「自體免疫細胞治療DC」,適應症包括實體癌第四期,有多型性膠質母細胞瘤及續發性腦瘤、上皮性卵巢癌、胰臟癌、攝護腺癌、頭頸癌、肝癌、乳癌、大腸直腸癌。

石崇良說,未來還會陸續依各醫療院所申請的免疫細胞治療項目做核准,名單和適應症一切以衛福部公告的為依據,民眾可參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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