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四大對象 不提供塑膠吸管
2019/06/27 18:39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包含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將從7月1日起不提供塑膠吸管,違者將依法予以勸導,若仍再犯,可處以1200到6000元不等罰款,市府環保局統計桃園市將有182處據點受到影響,除邀請業者召開說明會外,也鼓勵民眾自備可重複利用的環保吸管。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擴大「限塑」政策,針對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對象,內食餐飲將不得提供1次用塑膠吸管,桃園市符合規定的商家共有182家,市府環保局預計於7月1日起利用兩天時間針對全部商家進行稽查,如果違規將開出勸導單,但若第二次檢查違規的話將開罰。
環保局也提供宣導單張供業者張貼,呼籲業者響應「塑膠吸管減量」的良善政策,內用環境不提供1次用塑膠吸管,同時宣導外帶不主動提供吸管,鼓勵民眾「飲料不妨就口喝」,或自備可重複利用的環保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