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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代僱駕駛批失信 交通部:承諾均已做到 修法立場不變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交通部4項承諾全都有做到,至於網約多元小客車,就是讓平台可以派遣租賃車、計程車,但派遣租賃車的模式本身還是不合法,還是要求須在103-1的架構下才行,交通部立場是不會改變。(資料照)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交通部4項承諾全都有做到,至於網約多元小客車,就是讓平台可以派遣租賃車、計程車,但派遣租賃車的模式本身還是不合法,還是要求須在103-1的架構下才行,交通部立場是不會改變。(資料照)

2019/05/29 20:34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赴行政院抗議,批評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未做到今年4月19日雙方會談時的承諾事項,失信於駕駛們。對此,王國材拿出會議紀錄回應,交通部4項承諾全都有做到,公告前也有先讓駕駛知曉,交通部修法立場不會改變;不過,對於放寬計程車可接受多家業者派遣,這部分可以再討論。

至於這個具有爭議的法案,預告期剛滿1個月就準備公告,王國材說,主要是看見Uber這段時間仍不斷招募駕駛,發現有很多不清楚狀況的就加入,甚至貸款買車,所以決定早點公告讓大家死心,不過也有延長後面緩衝期,原規劃公告後3個月就取締,現在有延長至4個月。

根據會議紀錄,當時與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代表會面時,主要訴求包含反對交通部增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認為將壓縮小客車租賃業營業空間,讓代僱駕駛失去工作。像是很多租賃業代僱駕駛,除了早、晚跑機場接送,其他時間也會跑Uber、Join Me、叫車吧等平台增加收入,但103條之1公布施行後,這些平台都會受到影響。還有就是科技可以協助傳統的運輸產業創新,提供更好的服務,政府應該訂定「網約多元小客車」專法,讓透過平台派遣的 小客車,提供載客服務。若要輔導Uber租賃業進入多元化計程車,開放多車隊派遣、彈性費率等法規需先鬆綁。另也擔憂未來租賃車轉計程車後,所衍生的車貸問題等。

王國材說,計程車司機與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都是靠開車載客賺取收入,但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後,大量的車輛及駕駛投入計程車原有短途載客市場且削價競爭,的確已影響計程車司機收入,政府必須嚴正處理。對於Uber不斷質疑2年前是交通部同意與租賃業合作模式經營,王國材也回應,106年是對於「Uber以合法租賃業者為營業主體」、「Uber 提供派遣技術方式」說樂見,但是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以來,從廣告促銷、招募駕駛並媒合靠租賃車行、 媒合車輛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提供乘車優惠、乘車費用定價等,都是由Uber主導決定,已非Uber當初承諾的營業方式,交通部必須澄清。

王國材說,交通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駕駛生計及乘客,交通部為確保每位駕駛開車賺取收入的權利,目前規劃方向,第一是將Uber小客車租賃業車輛及駕駛,移轉至多元化計程車,車輛部分協助改掛計程車牌,並輔導駕駛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第二,輔導Uber在台灣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合法派遣計程車。對於租賃車駕駛人反映轉換為計程車後,所面臨車輛貸款問題,交通部也會盡力提供協助,與相關單位進行協商討論,以不增加駕駛人負擔為前提,儘可能給予貸款利率彈性空間。

王國材說,這些事項交通部現在都已做到,至於網約多元小客車,就是讓平台可以派遣租賃車、計程車,但派遣租賃車的模式本身還是不合法,還是要求須在103-1的架構下才行,對此,交通部的立場是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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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代僱駕駛自救會29日赴行政院,抗議運管規則103-1修法。(記者羅沛德攝)

Uber代僱駕駛自救會29日赴行政院,抗議運管規則103-1修法。(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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