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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貌取人 新北市府招人移除照片欄

新北市長侯友宜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記者何玉華攝)

新北市長侯友宜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記者何玉華攝)

2019/05/15 11:47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今(15)日與陽光基金會合作,共同為「臉部平權」發聲,由侯友宜市長代表新北市簽署承諾書,侯友宜並宣布,新北市政府已修改相關規定,移除非編制人員履歷表上的照片欄,響應不以貌取人的平權社會。

據陽光基金會「2016台灣民眾身體意象與經驗調查」:在台灣,12.1%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3.7%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5%曾因外貌被批評。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

侯友宜說,新北市政府經歷八仙塵爆事件,更深刻瞭解燒傷及顏損朋友在意外或是疾病之後,除了須走過生心理的重建之路,也需要社會大眾的理解與尊重,「臉部平權」早該做;因此,今年4月修正實施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機關不得要求應徵者貼照片,成為第一個移除履歷表照片欄位的城市。

此外,整合社會局、勞工局、教育局及經發局等單位共同推行,市立各級學校共337所全部支持響應臉部平權;侯友宜說,「臉部平權」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不管是不是顏損朋友,都需要一個「不以貌取人」的友善社會,互相理解、尊重不同,將使新北市成為一個更為進步的平權城市。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4月修正實施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機關不得要求應徵者貼照片。(記者何玉華攝)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4月修正實施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機關不得要求應徵者貼照片。(記者何玉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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