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公布108年學雜費調幅 基本2.17%、上限最高2.5%
2019/04/22 16:11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今公布108學年的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透過公式計算,今年可申請的基本調幅在2.17%,較往年高,教育部研判與物價指數、受雇薪資都增加有關,而最高調幅由法規設定在2.5%上限,各大學可在6月17日前遞件申請,預計7月中旬經審議後才會公告結果。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都會依照固定公式計算,會考量學校教學成本、學生負擔能力等,並透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數據,展開計算,108學年經核算後,基本調幅為2.17%。
朱俊彰發現,108學年的基本調幅比104學年起是最高,主因是今年的物價指數、受雇員工薪資等數據都較往年高,然而學雜費調幅相關辦法規定,學校前一學年未調漲,可加計2學年的調幅,但最高只能到2.5%,過去在104、105學年的最高調幅,也都在2.5%,今年情況並未特別多。
至於每年大學調漲,都有師生團體抗議,朱俊彰說,依法大學都能提出調漲學雜費的申請,但教育部都會邀請專家學者、企業代表乃至師生團體等,一起開會審議各校的漲費申請案,過程嚴謹,並盡量資訊公開。
朱俊彰提醒,過往大學在調漲學雜費,都被抗議資訊不透明,很多學生反映學校溝通太緊湊,對象、時間都不對,呼籲學校做好校內溝通,並說明清楚增加的學雜費要如何支用,以及漲學費後對弱勢的照顧機制等,相關師生溝通程序,都是未來審議關鍵。
而去年大專校院有16校提出調漲申請,最後14校不同意,僅中興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通過,將學雜費成功調漲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