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質疑容移代金 桃市府允開說明會、有配套緩衝期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規劃推動容積移轉代金制度,地主認為市府作法完全偏向建商、忽略地主權益,今天由全國公保地地主自救會桃園分會秘書長李奇昱帶領多位地主代表到市府陳情,雖然雙方未達成共識,但主持會議的都市發展局副局長劉振誠允諾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另政策實施一定會有完整配套措施、全案實施一定會有緩衝期。
劉振誠說,容移代金制度是中央政策,全國已經有很多縣市實施,而桃園並沒有強制規定代金比例,就是考量各種可能發生情況,比起其他縣市更為彈性,未來,代金會撥入都市發展基金、專款專用,至於已開發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考慮列為優先徵收對象,雖然這是歷史共業,但市府還是要解決問題。
李奇昱表示,桃園市有8萬多人土地被政府開路多年,但是還沒得到任何徵收補償費,據內政部統計,桃園市公保地有1500多公頃未徵收,現值高達1兆5千億,而容積容許代金繳納實施辦法至今10年,包含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高雄市、嘉義縣、花蓮縣、台東縣等7個縣市實施全部或部分代金,但這7個縣市至今沒有一個公設地地主拿到來自代金的徵收補償,但這7個縣市公設地土地價格大幅滑落,地主深受其害。
另外,台北市在郝龍斌擔任市長時代推動全面容積代金政策,過渡期間是一半代金,一半捐地,柯文哲上任後踩煞車,目前仍然維持一半代金,一半捐地政策,只是台北市實施5年,只收到15億元代金,平均1年只有3億,面對2兆的債務,要3千多年,反觀新北市用容積移轉鼓勵民眾都更,短短22年已回收1000公頃以上,減少市府幾千億元的徵收補償費,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如今桃園市要實施容積代金制度,是一面倒偏向建商利益,讓建商可以選擇捐地、代金或部分代金、部分捐地,發球權在建商手上,地主淪為刀俎上的魚肉,此外,政府拿到代金後,徵收土地的優先順序為何,是否專款專用?都讓地主質疑代金的合理性,以往政府徵收土地價格是公告現值1.4倍,如今市價徵收則約在1.7到1.8倍間,地主希望未來代金購買價格不低於1.4倍。
李奇昱說,市府推動容移代金制度,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溝通,自救會也呼籲市府於短期間內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自救會堅決反對草率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