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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劈腿對象是老闆兒子 他掙扎:月薪5萬要走嗎?

女友劈腿,對象竟然還是老闆的兒子,原PO朋友掙扎,該不該放棄月薪5萬憤而離職呢?示意圖。(資料照)

女友劈腿,對象竟然還是老闆的兒子,原PO朋友掙扎,該不該放棄月薪5萬憤而離職呢?示意圖。(資料照)

2019/02/15 12: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若女友劈腿,對象還是老闆的兒子,該不該放棄月薪5萬憤而離職呢?

一名網友到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幫朋友詢問,指朋友遇到了這個難題,朋友和女友在同公司任職,突然某天女友以不愛了為由提分手,竟然是為了跑去和老闆的兒子在一起,而且在朋友和女友交往之前,女友就已經和老闆兒子「偷來暗去」,朋友的月薪有5萬,雖然氣憤但也相當掙扎,若羞憤離職,豈不人財兩失?原PO幫忙詢問網友,「是否該繼續做,忍受可能女朋友變成小老闆娘?」

大多網友認為應該留下來,「看在錢的份上當然繼續做,女人再找就有」、「搞老闆兒子未來的老婆,老闆還付你薪水,這樣想就開心了」、「用過老闆娘也太強了,沒事幹嘛要換工作」、「沒關係啦~怎麼樣都是前任的比較有贏面」、「為什麼要離職?以後的老闆是你表弟,多爽啊」、「好康欸!有五萬還能有機會當小王,沒聽過熟悉的味道最對味」。

也有網友持反面看法,「如果你能再找到五萬以上得(的),幹嘛不走」、「你何必忍氣吞聲,你的能力真的有到那邊領五萬,我相信你在別的職場也可以,至少自己做的(得)開心」;不過有網友突破盲點指出,在交往前女友就和老闆兒子搞曖昧,誰是小王還很難說,「換個角度想,搞不好他戴綠帽,你佔上風」、「早在你們交往前就偷來暗去...那你才是小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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