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師工會主張罷工合法 華航聲明:有違法疑慮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罷工準備中。(資料照)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罷工準備中。(資料照)

2019/02/06 17:59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日前提出三個訴求,包含疲勞管理,改善過勞航班和長程航班依飛時增人力、保障國內機師升訓管道、相關答應條件需會員專屬,也就是禁搭便車條款,但是華航和工會雙方遲遲未達共識,工會今天發出聲明,針對華航公司表示已聲請調解、進入冷卻期,勞方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不得罷工的訊息,於法無據。華航則聲明,去年雙方公開簽署協議並承諾協商期間一年內暫緩罷工,本次罷工如果工會執意由理監事決定後續,除了違反一年的和平協商義務承諾外,恐有違法疑慮。

工會指出,本次罷工訴求如疲勞航班、國籍升訓與全薪13個月等,早已於去年4月與華航公司調解不成立,後續本會也依法舉辦罷工投票決議罷工,均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工會為求慎重與凝聚會員共識,再次於今年2月1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繼續執行罷工決議,一切程序均符合法令,不容資方任意抹黑。

工會表示,華航公司雖於今年2月1日再次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企圖以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阻止工會罷工,但此一主張顯然無視我國法令,僅為杯葛之手段,本會深表遺憾,根據往年最高法院民事判決,華航公司針對已調解不成立的同一事件再次聲請調解,並不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冷卻期,因此罷工行動合法性完全不會受到資方申請調解的影響與動搖,此點也是經最高法院多次確立的。

往年判決案例如下,包含最高法院97年台上1459號民事判決、98年台上600號民事判決,以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5年度勞上易字第21號民事判決,法院早已一再表明,「勞資爭議經調解不成立者,已難期待爭議當事人冷卻其爭議,縱使爭議當事人之一方再度申請調解,他方當事人仍應得行使其合法爭議手段,不受同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之限制,否則,任何一方在即將採取爭議手段之際,他方得隨時申請調解,使對方之爭議行為陷於不可能,自非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冷卻期間之目的。」

工會表示,就算華航公司要辯稱2月1日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是新的勞資爭議、與日前已調解不成立的屬於不同事件,但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規定,「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並不限制工會以早已調解不成立的訴求進行罷工,因此華航公司近日提出的勞資爭議調解,仍然完全不影響工會本次罷工所欲爭取的訴求與合法性,只是為了干擾會員信心的一種手段而已。

工會認為,他們逐點擊破華航公司對工會罷工合法性的質疑,本次聲請調解欲阻擋罷工,也將徒勞無功,而華航公司改以散發春節運輸不容破壞,以免影響國人團聚等訊息,或是鼓動消費者對各位會員進行情緒勒索,表示勞資爭議不要影響買票顧客的權益等等,也代表華航公司已無計可施。

工會強調,「爭議權是團結權、協商權的後盾,而爭議權中,又以罷工為最具威力的最後手段」、「罷工可以打開『談判』空間,以及集體壓力迫使資方及政府出面協商,同意工會所提『罷工訴求』」、「立法者已明確揭示,雇主及民眾均有容忍工會依法罷工時所升之損失與不便之義務」,此點也是台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全字第143、144號裁定作為駁回華航公司阻止罷工的強力理由,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會員的團結,協力抵抗華航公司各種破壞手段,齊心爭取工會提出之各項訴求,奪回勞工的尊嚴。

華航聲明,雙方於去年8月30公開簽署協議並承諾協商期間一年內暫緩罷工,協商持續進行中工會突然發動爭議行為,已違反雙方協議及誠信協商,依勞委會過去函釋,罷工不能僅由理監事決定,本次罷工如果工會執意由理監事決定後續,除了違反一年的和平協商義務承諾外,恐有違法疑慮。

華航指出,去年8月勞資雙方已達成續談一年的新共識,凍結機師職業工會原先罷工行動,現機師職業工會違反先前8月協商結果,以華航未答應所有條件為由拒絕協商、片面違約,華航根據此新的重大談判歧見,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請調解。

華航表示,根據行政院先前函釋,罷工實施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涉及重大事項,不得逕由理監事會自行決定,罷工之實施有必要法定的程序與條件。若機師工會無視法令要求,堅持春節罷工將涉及違法,公司亦得以針對罷工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營業損失),具體要求工會及罷工會員連帶負責。

華航強調,自機師職業工會宣布重啟罷工,華航從未拒絕協商,協商大門始終敞開,並樂見政府機關見證下雙方回歸談判協商,談判必須在對等、公平的前提下進行,並保證公司永續經營與其他員工的權益,盼與工會化解歧見,在國人殷切期盼下達成共識,竭力符合社會期待,共同完成春節疏運重大任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