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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旅泰要價9萬...他52天前取消竟要付6萬多賠償金

陳男投訴52天前取消旅行團竟還要付6萬多賠償金,圖為曼谷蘇凡納布國際機場。(路透)

陳男投訴52天前取消旅行團竟還要付6萬多賠償金,圖為曼谷蘇凡納布國際機場。(路透)

2019/01/19 11: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適逢過年,不少民眾趁著假期規劃旅遊,有民眾爆料,在網路訂購2人要價9萬多元的泰國5日旅行團,已先付了2萬訂金,但因臨時有事必須取消,但業者竟要他付6萬多元的賠償金額,讓他直呼不合理。

據《東森新聞》報導,購買泰國5日遊的陳姓男子控訴,在網路平台「易遊網」上訂了2/5從台灣出發的泰國5日遊,2人共要價9萬9600元,他已先付2萬訂金,不料臨時有事無法成行,故向業者表示要取消行程,但業者卻要求他支付6萬3680元賠償費。

陳男表示他雖確有在網路訂購、也付了訂金,但雙方並沒有以紙本簽約,且距離出遊日還有52天,高額的賠償金額讓陳男無法接受,陳男更拿出賠償單據表示,該賠償單據是在他取消後2個禮拜才開出,應與他們無關。

對此業者則回應,去年陳男下訂該行程後也有向他再次確認開票,陳男也有同意,直到14號臨時取消時有向陳男表示因春節旅遊團的取消費用較高,預估賠償價會落在3萬8千元左右,賠償費用皆是用來支付已經預先代付的款項,並沒有多收取手續費等。

品保協會也表示,依旅遊定型化契約上所規範,在旅遊日前41天解約需賠償旅費百分之5,但也有提到倘若業者能提出證明,表示客戶取消的舉動會讓損害超過基準,是可以就實際損害來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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