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舊案送審」 宜蘭不編鐵路高架3000萬評估費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鐵路高架化歷經4次可行性評估均被交通部退回,今年因中央修正審查作業要點,縣府必須重作評估,縣府盼能以「舊案送審」,加速審查流程,卻遭交通部打臉;宜蘭縣長陳金德認為,交通部要求審查要點修改不合理,更有失公允,宜縣不會再編3000萬元重作評估,將持續與交通部溝通。
宜蘭縣從2008年推動鐵路高架化,北起頭城南迄冬山,包含既有高架路段全長共28.8公里,總經費約493億元。
不過,縣府多次提報可行性評估,均被交通部退回,今年2月,交通部修正審查要點,要求縣府評估報告應增加平交道路口交通影響規劃等,縣府需依照新要點修正重提。經過評估,若重作第5次可行性評估,經費約需3000萬,時間至少需1年半。
因鐵路高架延宕已久,縣府盼向交通部爭取用「舊案送審」,加速審查流程,讓高架化順利進行;但昨交通部長吳宏謀下鄉考察,認為審查要照程序走,會請鐵道局協助縣府評估,打臉用「舊案送審」的方案。
陳金德認為,此案縣府送了4次,卻被交通部用各種理由退回,今年交通部修正審查要點,又要各縣市政府如爭取鐵路高架 ,要評估用施作地下道、或公路高架化等方案可不可行,這些方案評估不可行後,才能進入鐵路高架送案,過去沒有這樣。
陳金德表示,交通處原本有3000萬要評估鐵路高架化,但宜蘭財政困難,3000萬是一筆大錢,此案已評估多次,怎還會要地方花大錢評估?何況這些評估在交通部要施作鐵路高架工程時也會納入,交通部如果政策上支持,就不需要這些評估。
陳金德表示,宜蘭基於都市縫合與交通等需求,歷年來做很多調查,但交通部又要求配合審查要點修改,是不妥的做法,非常不合理更有失公允,宜蘭不能因為為交通部不合理的審查作業花3000萬,況且未來如果又被一句話退回來怎麼辦?會持續跟交通部溝通,希望以「舊案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