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公勇路停止拆遷被駁回 蔣月惠抗議:將提抗告
2018/09/06 18:05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屏東市公勇路不同意拆遷戶聲請拆除停止執行命令案,蔣月惠今天與9戶不同意拆遷戶表明強烈不滿,將委請律師提出抗告;縣府則說明,會持續與不同意戶溝通協調,不會立刻拆除。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屏東市公勇路不同意戶聲請拆除停止執行命令,換言之,就是縣府可以執行強制拆除的動作,讓蔣月惠及不同意拆除戶相當不滿,今天下午聚集抗議,表明要提出抗告,並呼籲縣長潘孟安要遵守自己的承諾,在法院未判定前不要拆房屋。
蔣月惠說,憲法賦予人民生存權和財產權,她們要求居住正義,她更呼籲縣長潘孟安說話算數,在全案法院判決未定案前不要拆除房屋。
公勇路反不當徵收自救會長林寶戀則批評,公有地一大堆,為什麼就要拆民地作為商用及停車場用地來圖利財團?對於居民相當不公平。
律師林昱宏則說,最高行政法院已不再固守金錢賠償損失的基準,駁回聲請,無異是強制迫遷徵收,將依法提出抗告。
縣府則是相當低調,表明會再持續和不同意戶溝通協調,不會立刻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