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將比照軍人 政府補助到軍醫院就醫及因公傷病復健費
2018/08/23 20: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內政部今日通過「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增列補助替代役男傷病赴國軍醫療院所就醫的醫療費用,以及因公傷病役男需施行復健治療的相關費用。該修正草案,將在報行政院核定後發布實施。
內政部今天在部務會報通過「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第11條之1、第12條、第12條之1修正草案,替代役役男到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其免付費的醫療項目比照國軍官兵辦理,醫療費用均由內政部編列預算負擔。即健保的部分負擔、掛號費、住院費用、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等項目全額減免。
另考量因公傷病或身心障礙的替代役役男,例如深度燒傷所造成的神經損傷、截肢、肢體變形、肌肉萎縮等併發症,必須長期復健治療,為使役男在退役後能安心地長期復健治療,也增加補助因公傷病替代役役男需施行復健治療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