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管理形同虛設? 中市府研擬自治條例落實三級預防
2018/05/14 18:47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各地虐嬰事件頻傳,中市府研擬托嬰中心自治條例盼提升品質,多位議員今天在議會質疑社會局訪視、稽查效果不彰,列管與評鑑形同虛設,而且個別收托的托育員也未納入管理:社會局回應,將採嚴格管制、防範,讓家長更安心。
托嬰中心虐嬰專案報告今在議會進行,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市府正研擬「托嬰中心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從設立標準、建物規格、托育及安全設施、到專業人員等控管,搭配輔導監督、聯合稽查、評鑑等機制,讓托幼環境更健全。
市議員張廖乃綸、黃馨慧說,全市137所托嬰中心,去年竟查獲60家違規,叫家長怎麼能安心?而社會局訪視、稽查都是虐嬰後的補救措施,官方網站也沒公布不適任托育中心或人員名單,沒有參考價值,列管與評鑑形同虛設。
市議員顏莉敏也說,托嬰中心自治條例和增設監視器都只是治標不治本,非托育中心的從業人員也無法納入管理,建議仿傚德國「幼教合一」,把托育、照顧、教育三者結合,讓托育更完善,享有更多資源。
呂建德指出,市府每年不定期聯合稽查每間業者,經限期改善托嬰中心得不定期複查,未改善前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將命停辦業務,市府一定會對托嬰中心採取最嚴格的管制,落實相關防範,希望讓家長對托育環境更安心。
社會局說明,現行托嬰中心相關法規內容僅有原則性,實務上仍需執行標準,市府自治條例針對設立標準、建物規格、托育及安全設施、專業人員等予以較明確的規範,確保托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