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逕行舉發不得超過攔檢件數?交通部:早已沒有這項規定
2018/04/24 20:09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1號麻豆段,昨日發生貨車司機疲勞駕駛撞死3人事故,警察大學退休教授葉毓蘭,日前接受《聯合報》訪問時曾說,根據交通部規定,國道警拍照「逕行舉發」件數,不得超過攔停違規車輛件數。對此,交通部今日回應,多年前「善用科學儀器交通執法」已列為政策,並配合修改相關考評項目。
交通部表示,早年考量員警「當場攔檢舉發」交通違規方式,較「逕行舉發」更能發揮遏阻違規者與即時教育效果,讓民眾當下就知道違規項目,而不是收到紅單時才知道違規,且也能減少民眾抱怨;所以早期有將攔停舉發率須達50%列為考評項。不過現在配合時代演進及科技進步,多年前就取消該項考評項目,並以「善用科技執法」為交通執法政策方向,除減少警力負擔與確保員警安全外,同時能減少道路違規行為。根據統計,國道公路警察105年、106年逕行舉發執法比例,均已超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