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順貴指未公告保育區禁止開發 新北市府反嗆:這什麼邏輯?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指新北市政府公告保育區的限制項目,只禁止特定季節及特定水產生物採集,未禁止開發。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反嗆:「這什麼邏輯?」(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台電擬在新北市深澳灣設置深澳電廠卸煤碼頭,並在瑞芳保育區內新增設防波堤,引發爭議,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今天表示,新北市政府公告保育區的限制項目,只禁止特定季節及特定水產生物採集,並質疑「朱立倫的臉書有說保育區不能開發嗎?」對此,新北市政府反嗆,「這是什麼邏輯?」難道在保育區蓋100層的海底大樓也可以?
詹順貴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指出,如果新北市覺得保育區很重要,應該在環評大會一再提出,不是只從空氣污染的角度反對深澳電廠,若新北市認為保育區內不能開發,可直接寫在公告的事項內,禁止變更、新增硬體設施。
「不懂詹順貴的邏輯!」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如果按照詹順貴的說法,「公告保育區的限制項目,只禁止特定季節及特定水產生物的採集」,現在要在保育區內,蓋1棟100層的海底大樓,是可以的囉?這是什麼邏輯?
張其強說,市府公告中第3項已經明確指出,「於保育區內投放人工魚礁…等人工設施,應經本府同意」,那比人工魚礁大上幾10倍、甚至幾百倍的防波堤,當然更要經過市府同意,市府沒有同意,當然就是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