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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強制禁止養狗! 消防署:多隻工作犬沒什麼不好

搜救犬「鐵雄」餐與206花蓮地震搜救有功,可望升官,搜救過程還受傷,看完獸醫後叼著自己的藥袋。(資料照)

搜救犬「鐵雄」餐與206花蓮地震搜救有功,可望升官,搜救過程還受傷,看完獸醫後叼著自己的藥袋。(資料照)

2018/03/06 16:40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消防署近日發出一紙公文,要求各縣市消防局及轄下消防隊不得飼養「搜救犬」以外的動物,引發基層議論,網路上甚至傳出消防署將飼養犬隻列入評核,對此,消防署今日開記者會澄清,絕無強制禁養,也無列入評核。

消防署澄清,因接獲民眾檢舉,根據營建署發布的「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第42條,各機關應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家畜或寵物。因此函給各縣市做參考,並在內文使用「爰請配合」等用詞,「無強制要求禁養」。

因網路上輿論不斷發燒,甚至有人爆料表示消防署會將飼養犬隻列入各縣市評核,對此消防署也澄清「絕無此事」,並強調絕不會因消防各單位有飼養犬隻而扣分或懲處。

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表示,絕不反對各單位飼養犬隻,但因消防單位是服務民眾的地方,也請飼養犬隻的單位做好管理如注射晶片、注射疫苗等,在不危害民眾的人身安全情況下,「多一隻工作犬沒什麼不好」

江濟人也表示,「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第42條是從2005年訂定後就未曾修改,未來將與營建署做商量,看是否能將條內所規定的「寵物」進行更精確的修正,「因消防單位飼養的犬隻多為看門的工作犬,看是否能將工作犬定義出來,讓消防單位能安心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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