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假擴及會員? 長榮航空、桃市空服員工會未達共識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展開第六次團體協商會議,繼續討論會務假議題,以及團體協約草案條款內容。圖為桃職工去年到勞動部前舉辦「勞工入工會,長榮別打壓」記者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下午於桃園市蘆竹區婦幼館展開第六次團體協商會議,除了繼續討論會務假議題,也繼續論述、釐清工會提出的團體協約草案條款內容。
在會務假方面,長榮持續表達善意,除了先前願意提供工會理監事每人每月一次8小時參加理監事會議,以及每人每年一次8小時參加會員大會的會務假,今天另行提供每人每2個月一次勞資會議每次8小時會務假。
長榮說,如此一來,工會理監事每人每年會務假可達19天、152小時。工會則提出,原要求理監事每人每月3次、每次8小時共24小時會務假可再協商,但應在一定時數內將會務假適用主體範圍擴及會員代表。雙方仍未達共識,將帶回討論並列入下次會議優先議程。
長榮說,自4月開始,每月均與工會進行團體協商會議,第六次會議原定9月26日舉行,但應工會要求改為今天。在促進勞資和諧的前提下,已展現最大協商誠意,在公司可以正常運作與合理可行範圍內,提出回應工會訴求的對案,期盼雙方能持續理性溝通,今天同時已約定,下次協商時間為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