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潔劑標示「天然」、「食用級」 全部不合格
2017/07/12 12:57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洗潔劑標示「天然」、「食用級」,通通都被食藥署認定是誇大不實廣告,市售稽查高達26%不合格,違者最高挨罰四百萬元罰款。
食藥署今年四到五月在全國做洗潔劑標示稽查,236件產品中,共61件不合格,除了常見的沒有中文標示等違規外,標示「食品及、食用級」、「天然」等語句也都違規。
食藥署主任劉芳銘說,這些詞句都屬於誇大不實、且容易產生誤解,洗潔劑可以標示「食品用」,表示能拿來洗食品,但不能標示「食用級」,會讓人誤以為可以拿來吃。
劉芳銘也提醒,許多民眾購買洗潔劑時不太會注意到「使用用途」,有些拿來洗碗、有些拿來洗食物,都有不同用途,購買或使用前最好先看清楚用途。
較有名的品牌違規項目若是未標示完整,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款,若像是標示「天然」、「食用級」等字眼,屬標示不實,可處四萬元到四百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