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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放水再給永達3年?教育部澄清是限縮

回應高教工會抨擊教育部放水再給永達3年期限,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澄清,教育部是更嚴格要求永達在3年內「完成」改辦,否則學校法人必須清算解散。(記者林曉雲攝)

回應高教工會抨擊教育部放水再給永達3年期限,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澄清,教育部是更嚴格要求永達在3年內「完成」改辦,否則學校法人必須清算解散。(記者林曉雲攝)

2017/06/21 15:48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高教工會質疑教育部放水再給永達技術學院3年,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今天澄清,原本的規定是只要永達技院提出改辦計畫即可,但教育部在今年1月初修改規定,把「提出」變成「完成」,以前沒有期限,現在是限期要完成,亦即永達技職要在109年1月5日之前完成所有的改辦計畫,如未限期完成,學校法人就必須清算解散。

楊玉惠表示,之前的規定是,校方在3年內只要「提出」改辦計畫就沒事了,今年1月修改辦法成要「完成」改辦計畫,反而限縮了學校的年限,教育部一定要嚴正澄清,教育部不是再給永達3年,依私校法,3年內未完成改辦計畫,學校法人就要清算,原來是沒有期限,現在是反而給了3年期限,「這個差異是很大的」。

對於永達校產部分,楊玉惠表示,教育部基於私校公共財的立場,對於目前的校產處理,教育部是採取嚴謹及高度監督的方式處理,永達處分校產要先報核,教育部每年也請會計師查核。另外,教育部訂定的「私校轉型退場條例草案」,對於教育部列管的專案輔導學校,要求將設校基金及學校財產信託,且增設公益董事及監察人,教育部會高度監督轉型退場的學校,草案目前送到行政院,下會期盼送到立法院,盼儘快讓條例通過,外界的疑慮就可以降到最低,高教工會伙伴擔憂的事情,專法已有所規範。

楊玉惠表示,永達是在辦法修改之前「提出」改辦計畫,擬改辦為文教基金會,但就像是學生提出論文,之後就是老師改的事,這不對嘛,就是學生要改好論文才對,以前是完全沒有期限的規範,學校如果要慢慢修,教育部也沒輒,但依教育部的新規定,變成永達必須要在3年內「完成」改辦計畫。

楊玉惠表示,高教工會可能不清楚教育部的新規定,才會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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