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退休案 銓敘部不服判決提上訴
2017/05/09 20:4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因發表辱台言論,引起渲然大波,郭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期滿後獲聘出任省政府秘書,任職14天就以年滿65歲申請退休、月領6萬元惹議,銓敘部以人事任用有瑕疵為由退回郭的退休案,郭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撤銷銓敘部處分,銓敘部不服,日前已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指出,銓敘部是於4月底完成所有卷證、上訴理由書等書狀,提起上訴,依最高行政法院作業流程,因為是三審是法律審,且近年來上訴案件量大,因此與所有上訴案一樣,目前正由兩個專股法官先審查有無上訴不合法等情形,若無,近日內將分案由合議庭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18日判決認為,有無面試非甄試必要條件,認為銓敘部退回郭的退休案值得商榷,而撤銷銓敘部的行政處分,指銓敘部應做准許郭退休的行政處分。銓敘部不服,收到正式判決書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