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將納勞基法 私校:恐降低聘僱意願
2017/01/12 19: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部規劃,大專校院編制外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於今年8月起適用《勞基法》,遭多所私校「陳情」表示,此舉將造成私校成本大增,恐降低學校聘僱兼任教師的意願;教育部今(12)日指出,將編列6000萬經費補助學校,此案仍會如期舉行。
綜合媒體報導,全國158所公私立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主管,今日齊聚高雄參與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有私校提案指出,私校學雜費調漲不易,兼任教師參加勞健保後已造成私校很大的負擔,若再適用《勞基法》,勞退金、資遣費、代課費等支出,會讓私校財務負擔吃緊,甚至降低聘僱意願,「陳情」撤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的規劃。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指出,教育部已於106年編列新台幣6000萬元預算,補助學校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後衍生的費用,107年後還將逐年編列經費,避免學校因為新增人事成本而降低聘任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的意願,故此案仍會如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