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教育部不准校護換藥 衛福部:錯誤解讀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會再發公文給教育部參考,以解除疑慮。(記者吳亮儀攝)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會再發公文給教育部參考,以解除疑慮。(記者吳亮儀攝)

2017/01/04 12:01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因教育部錯誤解讀公文,要求校護不能替受傷學童換藥,衛福部今天出面解釋,這是錯誤解讀,校護絕對可以為傷童換藥,近期會再發公文給教育部,以解除疑慮。

教育部依據6年前衛生署函文,去年中再度要求各校嚴守規定,在沒有醫師處方情況下,護理師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否則依法可罰3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下罰款,使全國校護大嘆「為難」。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天解釋,根據緊急醫療法規定,校護都具有護理師資格,都可替受傷學童處理傷口,若評估有需要再協助就醫。

石崇良說,有些病童需要更進一步照護,例如糖尿病學童要施打胰島素,但自己無法施打,家長可將醫師處方簽交由校護,再由校護替學童施打。

石崇良說,校護不能替傷童處理傷口的規定是誤解,將會再發公文給教育部參考,以解除疑慮。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